過火

追求凡事坦然,但我好像追得太過火,變成凡事無所謂

"Life is too important to be taken seriously."

只是該serious的時候還是no mind no mind就慘了,
更麻煩的是,有些事情從我的角度看一點都不重要(而且比例還蠻高的),
可對其他人而言說不定是至關生死的,心室心房裡的刺,
隨然我也不會因為自己覺得無所謂就拿出吉他唱起反調,
但心裡就隱隱約約說著:阿好囉唆阿好麻煩阿這一點都不重要阿計較個什麼勁...之類的

還有反規則的性格我也蠻覺得困擾,
白紙黑字的規則,我會想找到它的漏洞,找它不近人情的部分,
然後挑戰。

這樣一點都不坦然嘛,為什麼面對規則的時候無所謂就不出來講一下話,
讓我當個乖寶寶呢?

我上輩子喔,一定是聽著搖滾樂、光著身體、吸著大麻反戰爭反政府、住在卡車上四處遊蕩,成天喊著Love and Peace的嬉皮。





Pea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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